山东寿光市: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   来源: 寿光老龄办  2017-05-08

  寿光市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4万,占总人口比重的21.5%,已步入较重的老龄化时期。近年来,寿光市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宣传,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落实一法一条例及政策创制情况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寿光市老龄工作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将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司法部门构建起了市、镇(街区)、村三级老年维权网络。全市所有的镇(街区)都设立老年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站、室),老年人可以就地就近、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援助,老年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开展一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司法网络服务平台,也将老年法律、法规和优待老年人规定纳入全民普法宣传。敬老月和老年节期间,在全市人口密集路段、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及经常性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老年人维权信访工作扎实推进。
  强化了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促进了对涉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制定老年人信访工作制度,开展涉老信访工作,多年来共接待老年人来电来访35件。车站、医院、社保、银行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了“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定期对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养老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
 
  二、创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依法推动老年维权工作。认真做好为老服务,建立健全维权机构,积极推动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建设,依托“老年维权示范站”的作用,切实保障全市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共建有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人民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两处省公益维权示范站。
  为保障老年维权工作更加规范,福利中心认真制定了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等相关制度。同时福利中心有完整的工作记录和明确的分流处理渠道,并在工作实践中积极落实工作措施,通过广播、媒体大力宣传“老年人法律维权项目”,宣传一法一条例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人法律维权、扩大法律维权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法律维权社会知晓率。老年人维权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于2014年3月建立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站,设立老年人合法权益办公室,设置专门维权热线电话0536-3011695。充分结合检察室职责创新老年人公益维权工作,成立以检察室主任为组长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小组,在民生检察服务大厅设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绿色通道”,对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法律咨询等各个环节上,优先受理、办理、处置和反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使老年维权工作融入检察室工作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开发区检察室受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控告和举报26件,均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12件次。
 
  三、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型发展
 
  2013年为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每人每月60元,按季度通过金融系统直接发放至老人账户。2014年又增发了80-99岁之间低保老年人的高龄生活津贴,其中,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逐年提高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标准,2013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调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并且实现按月发放,有力地保障了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四、市内公共车、公园景点对老年人实施优待政策
 
  全市规范实施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政策,扩大了惠老助老的覆盖面。交通部门在18条运营线路执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免费乘车,并针对老年乘客出台了《关于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若干规定》。目前共为老年人免费办理IC卡两万多张。全市所有的公园景点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费游览政策,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优惠政策。
 
  五、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进一步健全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实现自2012年以来“五连涨”。
  不断提高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0元,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7200元和4200元。
  规范实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卫生部门从全市所有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集中抽调查体人员,逐村上门为老年人进行免费查体。对每名查体者都出具体检报告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定期复查,并对老年人进行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方面的健康教育。
  “银龄安康工程”稳步推进。2016年我市将60至80周岁适龄老人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实现了“银龄安康工程”全覆盖。
  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平台作用,全面开展“夕阳扶老”工程。在市直部门和各镇(街区)积极宣传发动和帮助下,多年来慈善专项助老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对全市1597名特困老年人实施了救助和帮扶,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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