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30年的承诺——“我给你养老”
作者:   来源: 大连日报  2017-03-28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照顾自己的父母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要说给别人家的老人养老,好像很多人都做不到吧。
  在浙江丽水庆元县有一位叫蒋增美的市民,义务照顾邻居吴珠鹤17年。她之所以这么做,都是因为一份跨越了30年的承诺。30多年前,蒋增美和丈夫在县城租房打工,与同是租客的吴珠鹤是隔壁邻居。为了让小两口安心工作,吴珠鹤常常帮她们照看孩子,两家之间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年纪的增长,很多房东不愿将房子租给吴珠鹤,蒋增美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给吴珠鹤许下了一句口头诺言:等我有了自己的房子,我就接你到我家一起住。
  2000年,勤劳的蒋增美和丈夫在县城盖起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她仍然记得自己曾许下的承诺,将吴珠鹤接到自己家中。蒋增美说:“她一个人在外面很可怜,我就把她接来让她安度晚年,对此,我的家人也很支持。我们没什么想法,祝她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30年前你替我看孩子,30年后我给你养老!为了一份口头的承诺,她已经做了17年,并且还将继续做下去,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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