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讲老年人权益保护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4月22日,《京华时报》律师团走进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前铁社区,为居民带来一场以老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法律讲座,现场解答居民的疑问。

  前铁社区居委会高女士说,社区有600多名60岁以上老人,继承、再婚房产及赡养等问题很受居民关注。上周五,本报律师团成员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吴远保、张亮、姜健律师来到前铁社区,讲解了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

  >>答疑举例

  王先生问:我与三儿子的关系不好,他说等我去世后不继承我的遗产,现在也不赡养我,并与我写下字据,请问这么做合法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张亮律师答:继承权可以放弃,但是我国《继承法》规定,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而对父母的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任何理由免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您的子女即使放弃继承也不能拒绝对您的赡养。

  刘先生问:我没有子女,现在需要人照顾,我能不能和我的侄子签个协议让他给我养老送终,在我去世后把遗产给他?

  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答:可以,您可与您的侄子签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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