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这种养老新模式厉害了
作者:   来源: 经济日报  2016-10-09

  医养结合,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有助满足老年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有人认为,推动医养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让更多的老年人在养老的同时,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
  北京千顺养老推出社区虚拟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通过为老人提供老年公寓标准化服务项目和互联网模式的远程照护等方案,有效解决了社区居家养老方式下的“医养结合”问题。图为千顺养老服务驿站,老人在现场接受专家免费医疗服务。
  9月27日,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镇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在为当地福利中心老人进行体检。该院通过与福利中心进行医疗养老合作,建立了兼顾就医和养老的医养护一体化健康管理模式。
 

 
  让养老到医疗零距离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形势异常严峻,失能、半失能老人急剧增加,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由于我国医疗体系和养老体系长期处于割裂状态,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这使得患病老年人不得不在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来回奔波。同时,也导致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使原本就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加紧张。
  2015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从一些试点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政策保障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亟待打通健康养老“最后一公里”。
  首先,统筹科学规划。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导现有医疗和养老机构有机衔接,合理调整其规模、数量和功能定位,通过养老机构和医院近距离规划设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在老年人群的利用效率,免去老人就医的奔波之苦。
  其次,抓好组织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医养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促进发展扶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再次,形成工作合力。卫生部门应对养老机构设立医疗设施给予大力支持,并列为医保定点单位;人社部门应对在院老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老人参加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算;财政部门应建立相对集中、统一和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付机制,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给予资金扶持。
  最后,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专业医生、执业护士、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激发医务人员投身养老服务的热情。
 
  价格难题亟待破解 
 
  医疗和养老结合,是一种有效满足老年群众治病养老需求的朝阳产业。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社会资本不断涌入医养结合领域,一些基层公立医院利用自身优势,把闲置医疗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办起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场所,较好地满足了社会的需求。
  然而,随之出现的一个难题是,公立医院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和场所,属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公立医院现有的管理模式,这需要物价等部门事先进行价格制定和明确,否则就属于违规设置医疗项目收费。
  对基层物价部门来说,虽然医养结合服务提出了许多年,上层文件也出了不少,但关于医养结合相关项目的收费制定,到目前为止却并没有明确的价格管理和定价依据,按照“法无许可不可为”的现代政府行事规则,基层价格部门就不能及时提供定价支持和服务,使得基层公立医院的医养结合实际上处于没有收费依据的窘境,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
  要想推进医养结合产业的顺利发展,一方面,国家要从政策层面明确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利用自身闲置医疗资源参与医养结合,并提供尽可能多的政策支持,让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国家和省两级价格部门要直接或授权地方物价部门,为医养结合服务出台价格监管和定价依据,让地方价格部门更好地为这一新业态发展服务。
 
  加快整合服务资源 
 
  医养结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只是医疗机构加上养老机构这样简单的“1+1”,要实现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要打破机构之间的服务界限,还需要整个社会服务体系的健全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
  首先,要深化养老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医疗制度和养老保险改革,筑牢医养结合的底线。建立由多部门参与的养老保险协同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医养融合方面的问题。设立老年护理保障基金,将老年护理院纳入基本养老的保障范畴。
  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分层次的老年护理保障经费支付体系,培育高端养老护理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养老医疗机构。
  再次,要加强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条件配备与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或养老病床。二是培育稳定、高质量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业的从业队伍,加强相关的职业教育培训,建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岗位评定和岗位津贴制度。
  最后,合理转化闲置的医疗资源,增加区域内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目前,有些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或专科卫生机构,病床闲置,而养老机构却一床难求。要改变这种现状,可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将闲置的医疗资源转化为定点养老机构的资源。
 
  专家观点:从供需两端发力 推进医养结合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不论是医养结合供给能力还是老年人医养结合消费能力都亟需提高。从需求方面看,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愿望较强,但消费能力较低。
  2015年山东省有关部门对近2万名老人的一项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老人希望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服务。但是,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直接影响了老年人享受医养结合服务的消费能力和水平。因此,提高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能力非常重要。
  从供给方面看,医养结合的供给能力远远不足。目前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很少,许多地方不足5%,而且护理人员技术层次低,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大型医疗机构业务量大,床位紧张,对开展养老服务缺乏动力。尽管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作为首选对象,但由于家庭医生数量少、质量不高,使得签约率不高,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医养结合既是一种养老模式,也是一种新业态。推动医养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还要通过建立保险制度,互助共济,让更多的老年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首先,要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要放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门槛,畅通医保报销渠道,允许和鼓励更多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服务功能。要注重运用市场手段,鼓励引导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合作,从而获得更高收入。对优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引导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创办或转型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最大限度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
  其次,要提高老年人购买医养结合服务的能力。提高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消费能力,既要靠政府财政补贴,又要靠保险制度。要对老年人特别是经济条件差的老年人接受医养结合服务进行补贴,减轻其个人经济压力。鉴于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普遍较低,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对农村老年人医养结合进行补贴,并纳入当地老年福利补贴范围。还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建立专门用于老年人医养结合的保险制度,将其作为基本医保的一部分,专门缴纳,专款专用。
  再次,探索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多元模式。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医养结合供给方式。对于能够自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应主要抓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老人的健康管理;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应主要通过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可将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集中养老,由专门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最后,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医养结合的相关行业标准。要针对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居家养老这一客观情况,着力提高家庭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其护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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